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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妇幼保健院拟招标电梯维保服务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2024021
项目名称:蚌埠市妇幼保健院 2025 年电梯维保。
招标方式:询比
项目地点:蚌埠市妇幼保健院西院区(升平街 107 号)、东院区(治淮路 308 号)、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电梯数量及分布:西院区、东院区、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有 1 台电梯,共计 3 台电梯,分别服务于各院区的门诊楼、病房楼等主要建筑,承担着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的日常垂直运输任务,是医院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设施。
项目预算:2.4万元。
最高限价: 8000 元/台/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服务期限:采用 “1 + 1 + 1” 模式,即合同首签 1 年,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累计最长服务期限为 3 年。
二、维保服务要求
(一)全包服务范畴
采用全包服务模式,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
配件更换:无论电梯的任何机械部件、电气元件、安全装置等出现故障需要更换,如曳引机、钢丝绳、控制柜内的接触器、继电器、变频器、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以及轿厢内的各类按钮、显示屏等,维保单位均需无偿提供全新的原装正品或经电梯制造商认可的同等质量配件进行更换,确保电梯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维修作业:承担所有因电梯故障引发的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系统故障修复,如调整导轨垂直度、修复曳引轮磨损;电气系统故障排查与修复,如查找线路短路、断路点,更换损坏的电路板;控制系统故障处理,确保电梯的启动、运行、停止、平层等各项控制功能精准无误,且维修过程遵循相关安全规范,保障维修人员与电梯乘客的安全。
电梯井内的积水处理:定期检查电梯井道内的防水情况,一旦发现积水,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水,如清理排水管道、修复井道墙壁渗漏点等,防止积水对电梯设备造成腐蚀、短路等损坏,确保电梯运行环境安全可靠。
年检:协助医院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每年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并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如对电梯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整理好维保记录、设备档案等资料,确保电梯顺利通过年检,年检通过率应达到 100%。承担因电梯自身原因导致年检不合格所产生的复检费用及整改费用。
保险:购买足额的电梯相关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保险金额应满足电梯维保行业的相关标准,确保在电梯维保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障医院、维保人员及乘客的合法权益。
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电梯运行过程中的日常清洁耗材费用、润滑油脂费用、工具设备损耗费用、因电梯故障导致的临时救援设备租赁费用以及与电梯维保服务相关的交通费用、通讯费用等一切杂项开支,均由维保单位自行承担,医院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常规维保
按照国家电梯维保相关标准及电梯制造商的技术要求,每月至少进行 2 次常规维保作业,每次维保时间间隔不超过 15 天,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性能。维保作业应涵盖电梯的机械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各个关键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对电梯轿厢、门系统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确保轿厢运行平稳,门的开启与关闭顺畅、灵敏,无卡顿、异常声响,门缝间隙符合安全标准,防止夹人、夹物事故发生。
检查曳引机、钢丝绳、导轨等机械部件的磨损情况,及时调整钢丝绳张力,更换磨损超过规定限度的部件,确保电梯运行的机械稳定性。
检测电梯的电气控制系统,包括控制柜内的接触器、继电器、变频器等电器元件,清洁灰尘,紧固接线端子,确保电气线路连接可靠,控制系统反应灵敏,电梯运行指令准确执行。
对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如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等进行定期校验与维护,确保在电梯出现超速、失控等紧急情况时,安全保护装置能迅速、可靠地动作,保障乘客生命安全。限速器动作速度应每年校验一次,安全钳应每2年进行一次联动试验,缓冲器应定期检查其缓冲性能。
每次维保作业后,必须详细填写维保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维保日期、维保人员姓名、维保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维保记录需经医院设备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并至少保存 2 年,以便追溯电梯的维保历史。
(三)应急维修
设立 24 小时应急响应电话,确保在接到电梯故障报修后,维保人员能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迅速开展故障排查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电梯运行。
对于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重大故障,如电梯困人、轿厢冲顶、蹲底、控制系统失灵等,维保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解救被困乘客,确保被困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在到达现场后 1 小时内初步判断故障原因,制定维修方案,向医院设备管理部门汇报维修进展情况,维修完成后经测试确保电梯运行正常方可交付使用。
(四)培训与沟通
每季度为医院的电梯操作人员(如有)、设备管理人员提供不少于 2 小时的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电梯的基本操作方法、日常维护注意事项、紧急救援流程、安全乘梯知识等,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电梯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理能力。
每月与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进行一次工作沟通会议,汇报电梯维保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听取医院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加强双方的协作配合,共同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
三、维保人员要求
维保单位应配备至少2名具有电梯维修操作资格证书的专业维保人员,负责本项目的电梯维保工作,维保人员应相对固定,如需更换,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医院,并确保新换人员具备同等资质与经验。
维保人员应熟悉医院环境与工作流程,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医院内作业时应着装统一、整洁,佩戴工作牌,举止文明,尽量减少对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干扰。
四、考核与评价
月度考核:
医院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电梯维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维保记录的完整性、及时性,常规维保作业的执行情况,应急响应速度,故障维修效果等方面。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若发现维保记录缺失、填写不规范或未按时填写,每次扣 5 分。
常规维保作业每少做一次扣 10 分,维保项目有遗漏或未达到标准要求,一处扣 5 分。
应急响应超过规定时间,每次扣 20 分;故障维修后电梯在 24 小时内再次出现相同故障,每次扣 10 分。
考核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满分 100 分,每扣 1 分对应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 1%。例如,当月考核扣10分,则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 10%。考核结果将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维保单位,维保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年度考核:
结合每月考核结果,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年度平均分 90 分及以上)、良好(年度平均分 80 - 89 分)、 合格(年度平均分 60 - 79 分)、不合格(年度平均分 60 分以下)四个等级。
年度考核结果与维保合同续签挂钩。不合格:不再续签维保合同,并要求维保单位在合同终止后5天内完成电梯交接工作。
其他要求:
本招标服务需求仅为基本要求,维保单位应根据电梯的实际运行情况、行业技术发展及医院的特殊需求,不断优化维保服务方案,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电梯维保服务,确保医院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
五、维保公司要求
(一)电梯维保资质:投标公司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证明其在电梯维保领域拥有扎实的技术实力和专业能力,能够处理各类复杂的电梯故障及维护任务。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涵盖电梯维保等相关业务内容。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清晰展示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利润情况、现金流等关键财务指标,以证明其财务状况稳定且健康,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此外,投标人需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自身的信用评级报告,用以证明其在商业活动中的良好信誉记录,不存在拖欠货款、违约纠纷等不良商业信用行为。同时,投标人应出具书面声明,承诺在过往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因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而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或法律诉讼的情况。
(四)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报告应显示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证明企业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查询时间要求同上。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提供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表明企业未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时间范围同上。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同样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相应截图证明,查询时间符合规定。
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出具由当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所在地区检察机关已停止出具此类告知函,需提供相应的官方说明文件并作出书面承诺。
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投标人需作出书面声明,承诺自身不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如处于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被处罚等。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服务采购中同时参与,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其与其他关联企业的关系,提供企业股权结构信息、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等证明文件,确保不存在上述违规参与投标的情况。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及开展相应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复印件(开标日需提供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报价单;
(五)服务承诺;
(六)招标公告内规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用A4纸幅面装订成册并按投标文件要求盖章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递交。
七、其他事宜
(一)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二)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正常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招标单位有权决定最终评标方式,不符合标书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报名时间
(一) 本项目采取院内公开挂网,采用询比的方式。
(二) 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8:00至2025年1月10日17:00。
(三) 报名地点:蚌埠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蚌埠市治淮路308号)四楼(可电话报名),联系人:王云17755268705。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 1月13日下午15:30.
(二)开标地点:蚌埠市妇幼保健院(蚌埠市蚌山区升平街107号)八楼第二会议室。
十、有关要求
(一)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与院方签订有效合同,否则院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蚌埠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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