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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妇幼保健院信访、投诉工作制度
2022年05月25日

蚌埠市妇幼保健院信访、投诉工作制度

1、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病人投诉院办统一登记, 转口处理, 汇总归类,归口部门:行风-党办,收费-医保办,医疗-医教科,门诊-医教科,其他-院办。非工作时间投诉接待由总值班负责。

3、设立投诉电话,医院大厅设投诉意见箱,并及时收集投诉意见。

4、投诉、信访应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重要投诉信件要有领导阅示意见。

5、有关科室(部门)接到相关信访、投诉时,必须认真落实办理,一般信访应在一周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的处理不超过半个月。

6、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发生紧急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保卫部门维持秩序,及时疏导。

7、信访及有关人员不得漏登、漏报重要信访情况或者丢失、隐匿、擅自销毁信访材料;不得对信访事项不予受理或者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推诿、敷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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