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皖北分中心
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
蚌埠市产前筛查中心
国家级爱婴医院

首页 医院简介 医院新闻 科室介绍 专家介绍 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公共卫生 护理动态 专题专栏
医疗纠纷发生后解决途径
2023年01月13日

1、双方协商:当事人(指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医疗纠纷赔偿事项,医患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经济补偿,赔偿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由保险机构设立的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与患方解决医疗纠纷理赔事宜;或选择人民调解。

2、人民调解:当事人可以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医疗纠纷。调委会调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经人民调解员(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的医患纠纷,由调委会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保险机构、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支付经济补偿、赔偿费用。

3、医疗事故鉴定:当事人可以向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办理。

4、法律诉讼: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市第二十六中学对面西北方向90米二楼

6、电话:0552-2074121



Copyright © 2017-2018年 蚌埠市妇幼保健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8023895号-1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升平街107号(西院区),蚌埠市龙子湖区治淮路308号(东院区) 电话:0552-2045029 邮箱: bbsbjybgs@163.com